收藏本主题 新贴 回复
本主题被查看274次, 共2个帖子, 1页, 当前为第1页     选择页数: 1      跳转到第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标题: 国际大都市露宿街头比较研究(ZT)
HP:810
注册日期:2005-05-27
状态:离线
2005-06-22 19:24
6月17日《法制日报》报道,《上海市城市市容市貌标准规定》新鲜出炉,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根据该规定,上海的机场、车站、码头、人行天桥、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应保持整洁,无违章设摊、无人员露宿。显然,这是将无人员露宿也列为国际化大都市的一项指标了;可是,国际化大都市怎么就不能露宿了呢,哪个国际化大都市不能露宿?

  我们东邻日本有个东京,东京算是国际化大都市了吧?有报道说,受近年经济不振影响,东京的露宿者有数千人,露宿者大部分在公园或天桥底下栖身;我们的另外一个邻居俄罗斯有个莫斯科,莫斯科算是国际化大都市了吧?同样,2001年的时候,俄罗斯有100万儿童露宿街头,其中就有一部分露宿在莫斯科;太平洋那面的美国,当今头号强国,该国的纽约怎么也算是国际化大都市了吧?2002年的时候,该市无家可归者的人数估计已达到100万,其中一部分露宿街头;此外,巴黎、伦敦……也算是国际化大都市了吧,但是他们那里也都能露宿。

  东京、莫斯科、纽约……这些国际化大都市都能露宿,偏偏就上海不能露宿,这说明什么?说明《上海市城市市容市貌标准规定》的起草者、批准者、发布者是在打着国际化大都市的幌子,做着有别于国际化大都市的事情。或许他们以为,只要打出国际化大都市的招牌,利用人们高推圣境的心理,露宿马上就会成为举世大都市皆所不齿、皆所厌弃的恶劣行径吧;可惜,那些响当当的国际化大都市不是没有露宿者,而是存在露宿者!这可是也是响当当的啊──响当当的耳光,打在闭门造车而又夸口的人的脸上。
 
#1  
HP:810
注册日期:2005-05-27
状态:离线
2005-06-22 19:24
其实我是不反对闭门造车的,你上海规定不让人们露宿,只要合法、合情、合理,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发展到极高极高了(物质极大丰富,精神极大滋养),那有什么不可以的呢。但是你不能制造假象,不能利用错觉,好像国际化大都市都已经不能露宿了,所以我们上海可得赶上啊;你也不能超越历史进程,单纯追求驴粪蛋蛋表面光的视觉效果,而置弱势群体的生存利益于不顾。像在日本,我看人家就做的很好,政府不是不让露宿,而是对露宿者提供鲜蓝色防水胶布(或者是纸皮箱)。

  像机场、车站、码头、人行天桥、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公众是有合理利用的权利的,它们的建造就是为了公众的。倘说大白天的,人群熙攘,有人躺卧在那里做梦,确实对他人的权益构成某种程度的“侵占”,可是到了夜晚,曲终人散,有人在那里露宿一下,碍着别人什么事了么?为何不能让他们露宿一下呢?

  应该承认,上海想方设法提升自己的国际化大都市的文明形象,这个出发点是好的;只是,文明形象绝不应该单纯理解为是看起来干干净净,文明形象其实更包括政府对待人的态度,尤其是对待社会弱势群体的态度,也就是近年人们常讲的人文关怀。如果,不止你政府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甚且,人家压根就没进你的衙门,人家只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蜷曲在机场、车站、码头、人行天桥、影剧院等公共场所,你也不让,那你那个城市还奢谈什么文明形象。

  你躺在高广大床上,你要睡个好觉;人家流落街头,也总得有个觉睡吧?对公民而言,法无禁止即自由,请尊重人们的露宿自由。

 
#2  
收藏本主题 新贴 回复
本主题被查看274次, 共2个帖子, 1页, 当前为第1页     选择页数: 1      跳转到第
快速发新回复:
内容


 
[完成后可按 Ctrl+Enter 发布]  

查看精简版:国际大都市露宿街头比较研究(Z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