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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282
注册日期:200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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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282
注册日期:200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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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8 10:00 |
大家自己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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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282
注册日期:2008-08-24
状态:离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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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0 13:00 |
当前有不少别有用心的人在网上大量散步关于“中国装修第一案”的谣言,污蔑上海**室内设计装饰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伪造证据,竟然还说**公司中参与伪造证据的人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等等,对**公司的名誉造成了很坏的影响。这里我们警告那些污蔑**公司的装修质量和伪造证据的人员,国法无情,小心像傅某人那样吃了官司,输了房子。
至于网上传说的那些伪造证据的帖子这里一一驳斥如下:
涉嫌伪证一
具体内容:朱晓峰与**设计**装潢的装修装饰施工合同与朱晓峰的毁约书
a. 朱晓峰的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的权利人写明是朱翌国的,而朱翌国是**设计**装潢的高级设计师啊,有名片和**设计**装潢自己出版的《**会》为证。**设计**装潢与自己的员工签订装修合同,自己的员工又来写《毁约书》,这不是伪证是什么?【**公司跟自己的员工签订合同怎么就不行了?法律规定公司不能与自己的员工签装修合同了吗?自己的员工写《毁约书》也很正常啊!这正说明**是多么诚实的一个公司,连自己员工写的《毁约书》都交到法院了!】
b. 装修合同上写明总装修价款为154108元,但毁约书(告知函)上却变成了215415.00元!造假也要看看清楚啊!【人家写错了,不行吗?难道写错了几个数字还犯了死罪了?】
c. 朱翌国的这个房地产登记册上写明该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只有120.84,但装修合同上却注明套内面积有120,明显是伪造(**设计**装潢真了不起,人家设计的装修套内面积可以等于建筑面积)!【这正说明了**公司装修设计的高明!我们能够通过巧妙的装修设计让业主的实际套内面积等于甚至大于建筑面积,你别的装修公司能做到吗!】
d. 房产证上写明是2007年7月18日才受理的,也就是说2007年7月18日这套房子才归朱翌国和朱晓峰所有,而朱晓峰竟然在2007年6月17日就和**设计**装潢签订了装修合同!伪造得也太明显了吧?【人家以前的业主允许下一个业主提前装修,你管得着吗?】
涉嫌伪证二
具体内容:丁锦伟与**设计**装潢的装修装饰施工合同、丁锦伟的毁约书和上海市国和律师事务所王兴华的律师调查笔录
a. 丁锦伟的房地产登记册上写明该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只有142.44,但装修合同上却注明套内面积有144,竟然大于建筑面积(我们去看过房子,里面可没有加建啊)!【这正说明了**公司装修设计的高明!我们能够通过巧妙的装修设计让业主的实际套内面积等于甚至大于建筑面积,这说明**公司的设计水平已经远远超过了国际先进水平!】
b. 装修合同第9页第三行竟然没有填写乙方终止合同责任方的赔偿比例(伪造得太粗糙)。【这正说明了**公司和业主彼此绝对信任,根本不需要考虑赔偿的问题!】
涉嫌伪证三
具体内容:成勤骏与**设计**装潢的装修装饰施工合同、成勤骏的毁约书和上海市国和律师事务所王兴华的律师调查笔录
a. 成勤骏的房地产登记册上写明该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只有93.61,但装修合同上却注明套内面积有94,竟然大于建筑面积(我们去看过房子,里面可没有加建啊)!【这正说明了**公司装修设计的高明!我们能够通过巧妙的装修设计让业主的实际套内面积等于甚至大于建筑面积,这说明**公司的设计水平已经远远超过了国际先进水平!】
b. 房产证上写明是2007年9月16日才受理的,也就是说2007年9月16日这套房子才归成勤骏所有,而成勤骏竟然在2007年8月4日就和**设计**装潢签订了装修合同!伪造得也太明显了吧?【人家以前的业主允许下一个业主提前装修,你管得着吗?】
c. 经查证该套房子只有1个卫生间,但装修合同上竟然写明有2个卫生间;【人家写错了,不行吗?难道写错了几个数字还犯了死罪了?再说客户只有1个卫生间我们给免费加了一个,客户高兴还来不及呢!这正说明**公司的服务到位,一切为用户着想,根本不会考虑自己的装修成本!不像有的装修公司,赔本的生意根本不愿意做!】
d. 装修合同第3页上的发包人写成了“陈勤俊”,业主三个字的名字错了2个,业主竟然都发现不了,这个伪造太拙劣了吧(哈哈,这个业主真是宽宏大量啊)?【人家写错了,不行吗?难道写错了几个字还犯了死罪了?再说那两个字虽然写错了,但读音相同,有什么不可以?人家业主都不在乎,管你什么事啊?】
涉嫌伪证四
具体内容:陈静与**设计**装潢的装修装饰施工合同与陈静的毁约书
a. 陈静的房地产登记册上写明该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只有102.19,但装修合同上却注明套内面积有110,竟然大于建筑面积(我们去看过房子,里面可没有加建啊)!【这正说明了**公司装修设计的高明!我们能够通过巧妙的装修设计让业主的实际套内面积等于甚至大于建筑面积,这说明**公司的设计水平已经远远超过了国际先进水平!】
b. 房产证上写明是2007年5月25日才受理的,也就是说2007年5月25日这套房子才归陈静所有,而陈静竟然在2007年4月26日就和**设计**装潢签订了装修合同!伪造得也太明显了吧?【人家以前的业主允许下一个业主提前装修,你管得着吗?】
涉嫌伪证五
具体内容:赵一尘与**设计**装潢装修意向书和装修装饰施工合同
a. 赵一尘的房产证上明明说的是公寓房,装修合同上竟然写着别墅房。那个小区确实是个别墅小区,但偏偏这个房子是公寓(建议**设计**装潢以后再伪造合同时先去人家的房子那里看看清楚);【人家写错了,不行吗?难道写错了几个字还犯了死罪了?再说业主原来的房子是“公寓”,我们给他搞成“别墅”,他高兴还来不及呢!这充分说明了**公司的服务周到!】
b. 合同上套内施工面积都没有写,算是什么合同?后面竟然还写着附有装修设计图纸(呵呵,造假的人一点儿都不敬业);【这正说明了**公司和业主彼此绝对信任,根本不需要写上套内面积!**公司是非常讲诚信的装修公司,在合同上并不需要一定写上套内面积,反正我们处处为客户着想,用户是不会吃亏的!】
c. 合同上连工期都没有写,算是合同?造假造得太粗糙(这样造假的员工实在该被炒鱿鱼);【这正说明了**公司和业主彼此绝对信任,根本不需要写上工期,因为**公司施工的工期总是让客户满意的!**公司的员工都很敬业,根本不需要炒鱿鱼。】
d. 连付款条件都不写,这也叫合同(唉,无话可说)?【这正说明了**公司和业主彼此绝对信任,根本不需要写上付款条件,**做完了,客户肯定会付款,就是客户不付款,我们也不会去催款的,因为我们真正做到了“客户就是上帝”!】
e. 房产证上写明是2007年6月14日才受理的,也就是说2007年6月14日这套房子才归赵一尘所有,而赵一尘竟然在2007年4月1日就和**设计**装潢签订了装修合同!伪造得也太明显了吧?【人家以前的业主允许下一个业主提前装修,你管得着吗?】
f. 4月1日签的合同,愚人节啊(谢谢造假人的提醒,不然我们还真不会注意这个合同是伪造的)!【谁说愚人节不能签合同的?《合同法》上有规定吗?无中生有来攻击**公司,小心法律的制裁!】
涉嫌伪证六
具体内容:委托协议及收条,**说是与“三位临时聘用人员”签订的协议和他们领取报酬时候写的收条
a. 其中一位“临时聘用人员”金晶是**设计**装潢的IT部的员工,这在**设计**装潢自己出版的《**会》2007/10上有介绍;【谁说员工就不是“临时聘用人员”?哪个装修公司敢说每个员工都会在公司里干一辈子?对**公司来说,每个员工都是“临时聘用人员”!】
b. 还有一位“临时聘用人员”朱荣钢也是**设计**装潢“总经办”的员工,这在**设计**装潢自己出版的《**会》2007/6上有介绍。【谁说员工就不是“临时聘用人员”?哪个装修公司敢说每个员工都会在公司里干一辈子?对**公司来说,每个员工都是“临时聘用人员”!】
c. 都是在4月1日签的协议,愚人节啊(这么多的愚人节的日期让我们不怀疑都难。谢谢提醒,改天我们请这样的好心人吃饭)!【谁说愚人节不能签协议的?你请我们吃饭,我们不稀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你少吓唬人!你一个乡下人敢来上海滩撒野?】
伪造证据的人员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在近日被追究刑事责任。律师提醒涉嫌伪造证据的相关人员尽快到公安机关前去自首以减轻刑事处罚。【呸!你少骗人!现在谁都知道“坦白从宽,牢底做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没人会上你的大当!】
这样一个在庄严的法庭上公然大量伪造证据的公司竟然还自称“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为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信用等级被评定为AAA级”,真能让人吐血!!! 【你一个乡下人还敢对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做法说三道四,是不是活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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