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主题 新贴 回复
本主题被查看413次, 共7个帖子, 1页, 当前为第1页     选择页数: 1      跳转到第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标题: [转载]进念设计佳园装潢在“中国装修第一案”中涉嫌伪证证据的人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HP:79
注册日期:2007-09-28
状态:离线
2007-10-28 09:46
众所周知,2007年10月16日上海进念室内设计装饰有限公司(简称进念设计佳园装潢)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开庭审理“中国装修第一案”时,所提供的至少三个证据被业主的律师当场证明涉嫌伪造。其实,业主当时掌握的证据证明进念设计佳园装潢提供涉嫌伪证的地方远不止这三处,只是限于庭审的时间没有全盘托出而已。现在我们列出相当一部分进念设计佳园装潢在提交给浦东新区法院的涉嫌伪造的证据(这还绝对不是全部,需要的时候我们会公布更多的涉嫌伪证的证据)。

涉嫌伪证一
具体内容:朱晓峰与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的装修装饰施工合同与朱晓峰的毁约书
a. 朱晓峰的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的权利人写明是朱翌国的,而朱翌国是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的高级设计师啊,有名片和进念设计佳园装潢自己出版的《佳园会》为证。进念设计佳园装潢与自己的员工签订装修合同,自己的员工又来写《毁约书》,这不是伪证是什么?
b. 装修合同上写明总装修价款为154108元,但毁约书(告知函)上却变成了215415.00元!造假也要看看清楚啊!
c. 朱翌国的这个房地产登记册上写明该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只有120.84,但装修合同上却注明套内面积有120,明显是伪造(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真了不起,人家设计的装修套内面积可以等于建筑面积)!
d. 房产证上写明是2007年7月18日才受理的,也就是说2007年7月18日这套房子才归朱翌国和朱晓峰所有,而朱晓峰竟然在2007年6月17日就和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签订了装修合同!伪造得也太明显了吧?

涉嫌伪证二
具体内容:丁锦伟与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的装修装饰施工合同、丁锦伟的毁约书和上海市国和律师事务所王兴华的律师调查笔录
a. 丁锦伟的房地产登记册上写明该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只有142.44,但装修合同上却注明套内面积有144,竟然大于建筑面积(我们去看过房子,里面可没有加建啊)!
b. 装修合同第9页第三行竟然没有填写乙方终止合同责任方的赔偿比例(伪造得太粗糙)。

涉嫌伪证三
具体内容:成勤骏与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的装修装饰施工合同、成勤骏的毁约书和上海市国和律师事务所王兴华的律师调查笔录
a. 成勤骏的房地产登记册上写明该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只有93.61,但装修合同上却注明套内面积有94,竟然大于建筑面积(我们去看过房子,里面可没有加建啊)!
b. 房产证上写明是2007年9月16日才受理的,也就是说2007年9月16日这套房子才归成勤骏所有,而成勤骏竟然在2007年8月4日就和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签订了装修合同!伪造得也太明显了吧?
c. 经查证该套房子只有1个卫生间,但装修合同上竟然写明有2个卫生间;
d. 装修合同第3页上的发包人写成了“陈勤俊”,业主三个字的名字错了2个,业主竟然都发现不了,这个伪造太拙劣了吧(哈哈,这个业主真是宽宏大量啊)?

涉嫌伪证四
具体内容:陈静与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的装修装饰施工合同与陈静的毁约书
a. 陈静的房地产登记册上写明该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只有102.19,但装修合同上却注明套内面积有110,竟然大于建筑面积(我们去看过房子,里面可没有加建啊)!
b. 房产证上写明是2007年5月25日才受理的,也就是说2007年5月25日这套房子才归陈静所有,而陈静竟然在2007年4月26日就和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签订了装修合同!伪造得也太明显了吧?

涉嫌伪证五
具体内容:赵一尘与进念设计佳园装潢装修意向书和装修装饰施工合同
a. 赵一尘的房产证上明明说的是公寓房,装修合同上竟然写着别墅房。那个小区确实是个别墅小区,但偏偏这个房子是公寓(建议进念设计佳园装潢以后再伪造合同时先去人家的房子那里看看清楚);
b. 合同上套内施工面积都没有写,算是什么合同?后面竟然还写着附有装修设计图纸(呵呵,造假的人一点儿都不敬业);
c. 合同上连工期都没有写,算是合同?造假造得太粗糙(这样造假的员工实在该被炒鱿鱼);
d. 连付款条件都不写,这也叫合同(唉,无话可说)?
e. 房产证上写明是2007年6月14日才受理的,也就是说2007年6月14日这套房子才归赵一尘所有,而赵一尘竟然在2007年4月1日就和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签订了装修合同!伪造得也太明显了吧?
f. 4月1日签的合同,愚人节啊(谢谢造假人的提醒,不然我们还真不会注意这个合同是伪造的)!

涉嫌伪证六
具体内容:委托协议及收条,进念说是与“三位临时聘用人员”签订的协议和他们领取报酬时候写的收条
a. 其中一位“临时聘用人员”金晶是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的IT部的员工,这在进念设计佳园装潢自己出版的《佳园会》2007/10上有介绍;
b. 还有一位“临时聘用人员”朱荣钢也是进念设计佳园装潢“总经办”的员工,这在进念设计佳园装潢自己出版的《佳园会》2007/6上有介绍。
c. 都是在4月1日签的协议,愚人节啊(这么多的愚人节的日期让我们不怀疑都难。谢谢提醒,改天我们请这样的好心人吃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伪造证据的人员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在近日被追究刑事责任。律师提醒涉嫌伪造证据的相关人员尽快到公安机关前去自首以减轻刑事处罚。

这样一个在庄严的法庭上公然大量伪造证据的公司竟然还自称“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为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信用等级被评定为AAA级”,真能让人吐血!!!

转自《装修血泪论坛( http://www.zhuangxiuxuelei.com )》


 
#1  
HP:2
注册日期:2007-10-29
状态:离线
2007-10-29 11:44
这网站主人早被告了!现在转这样的东西还是小心为妙!
新华网新闻:
一网民"晒黑"涉嫌侵害名誉权被索赔30万元
http://news.xinhuanet.com/internet/2007-10/17/content_6893972.htm 
#2  
HP:2255
注册日期:2006-07-25
状态:离线
2007-10-29 12:40
等官司打好后再做论断吧 
#3  
HP:79
注册日期:2007-09-28
状态:离线
2007-10-30 09:36

11月1日(星期四)上午9时,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在C208法庭开始审理“中国装修第一案”的另外一部分,就是针对是否撤销上海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进行执行听证。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位于上海中山北路567号(近共和新路),开庭时间为2007年11月1日(星期四),地点是C208法庭。各位网友可凭身份证前去旁听。



“中国装修第一案”中的《裁决书》(即上海仲裁委员会(2007)沪仲案字第0195号裁决)因采用证据和适用法律等一系列问题受到众多法律界人士的诟病。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此次开庭将决定是否撤销这份仲裁《裁决书》。



上海进念室内设计装饰有限公司(进念设计佳园装潢)状告业主并索赔30万元天价引发的“中国装修第一案”于2007年10月16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后,受到来自《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香港《文汇报》、《国际商报》、《解放日报》、《青年报》、《东方早报》、《新民晚报》、《上海法制报》、《新闻晚报》和《劳动报》等多家媒体的强烈关注,据不完全统计,正式报道“中国第一案”庭审消息的媒体已达500多家,网络转载数万家,创造了中国装修质量纠纷案件在媒体曝光的新记录。



因为“中国装修第一案”日前在浦东新区法院的庭审已经被媒体大量报道,预计此次二中院的公开庭审将引来更多的媒体关注。



究竟可怜的业主能否逃脱装修陷阱,装修大鳄如何再显神威置其客户于死地,请关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本周四的庭审。

 
#4  
HP:79
注册日期:2007-09-28
状态:离线
2007-10-31 21:26
关注明天的庭审 
#5  
HP:79
注册日期:2007-09-28
状态:离线
2007-11-01 18:25
装修公司伪证被当庭揭穿,央视记者要求采访装修公司被拒绝! 
#6  
HP:50
注册日期:2006-11-06
状态:离线
2007-11-01 21:03
关注下 
#7  
收藏本主题 新贴 回复
本主题被查看413次, 共7个帖子, 1页, 当前为第1页     选择页数: 1      跳转到第
快速发新回复:
内容


 
[完成后可按 Ctrl+Enter 发布]  

查看精简版:[转载]进念设计佳园装潢在“中国装修第一案”中涉嫌伪证证据的人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