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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消费者如何选择环境检测依据标准
HP:137
注册日期:2007-09-09
状态:离线
2007-10-20 18:24
[size=4]《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与《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区别
    来源:http://www.szjwj.com.cn/bbs/dispbbs.asp?boardID=11&ID=24&page=1
    与《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互为补充的新国标——《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从2003年3月1日开始实施了,专家认为,该标准的出台毫无疑问将缓解危害人体健康的室内空气污染问题。但是,由于客观上这两个标准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一些差异,因此,也有消费者提出疑问——我们如何面对差异?

  两个标准 差异在哪?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同颁布的新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以下简称为“标准”)从保护人体健康出发,首次全面规定了室内空气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放射性四类共19个指标的限量值。这与大家已经熟悉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以下简称为“规范”),有许多明显的不同。
  
  ——侧重点不同:“规范”主要是从工程验收的角度出发,规定了在工程建设方面最易引起污染的五个参数,便于明确开发方、装饰装修方的责任,可操作性强;而“标准”是从保护人体健康的最低要求出发,将影响健康的物理参数和主要污染物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全面系统。
  ——限量值不同:“规范”将限量值划分为以住宅为主的Ⅰ类建筑和以办公楼为主的Ⅱ类建筑,分别予以规定;“标准”则不进行划分,采用统一的标准。
  “标准”中的限量值除氨外,其它值基本为“规范”的Ⅱ类建筑限量或介于两类之间,而苯的限量值更大。
  ——取样条件不同:对于这五个参数,两个“国标”要求的检测方法一样,但规定的取样条件有较大差异:“规范”规定的是在封闭房间1小时后取样,而“标准”规定的是封闭12小时后取样,而且要求日常检测中取样时间至少为45分钟。因此污染物超标与否首先得看如何采样,不同的采样方法有不同的限量值。
  
评判标准:各取所需
  单从限量值来看,似乎“标准”中把限量规定得较宽,但综合考虑采样条件因素后,就没有宽、严之分了,它们都有科学依据。因此,消费者在今后进行室内空气检测时应明确自己的目的,在进行检测前先要与检测机构加强沟通、约定检测执行标准。如果检测结果是用于竣工或装饰装修工程的验收,应以“规范”为准,因为它简单明了,易于操作;如果是为了了解自己的生活、工作环境的空气质量,以便采取必要措施时,可以依据“标准”选择性地检测某些参数,因为它比较全面,强调了污染物浓度的长期存在性。
  
关键环节:选好检测单位
  去年国家环保总局、市建委公布过一些空气检测机构名录,这些机构都是通过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的,有较高的可信度。空气检测是有一定的技术要求的,所以特别提醒消费者,需要提防那些雇用民工来采样的空气检测单位。采样是保证检测质量中最重要的环节,如果采样人员没有专业的知识,很有可能使检测结果没有任何价值,甚至造成错误、引起纠纷。
  资料备索: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主要内容:
  该标准规定了限量值的19个参数,其中物理性参数4个:分别是温度、相对湿度、空气流速、新风量;化学性参数13个:分别是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氨、臭氧、甲醛、苯、甲苯和二甲苯、苯并〖a〗芘、可吸入颗粒物、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生物性参数1个,是菌落总数;放射性参数1个,是氡。其中5个参数是与“规范”相同的,但其限量值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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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附件] 公司广告.jpg (sztianfu于2007-10-20 18:21, 8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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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P:3
注册日期:2007-10-21
状态:离线
2007-10-21 09:11
谢谢楼主提供这么好的资料,正好是我需要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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